| 發(fā)布日期: 2011-02-13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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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江蘇恩華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東李威通知,李威已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共計(大寫)壹仟貳佰壹拾伍萬股,(小寫)1,215萬股,全部質押給上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上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并于2010年5月1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了質押登記手續(xù)。該項股權質押期限自2010年5月14日起24個月。 目前,李威總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15萬股(全部為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6.75%。 特此公告。 江蘇恩華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5月17日 | ||